乾隆年间的新疆“高考移民”
2026年08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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赵大泰
当今社会对“高考移民”零容忍,因为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高考的公平性,损害了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。而早在约250年前的清代新疆,就出现了性质类似的科举“冒籍取解”现象。乾隆四十二年(1777年),迪化直隶州(今乌鲁木齐)阜康县籍士子黄斌考中陕西乡试第二名举人,轰动西陲,这名新科举人便是目前可考的新疆最早冒籍应试者,其真实身份是浙江归安县人毛澄。这一身份因一场文字狱牵连败露,最终毛澄被革去功名,按律惩处。整件事还要从当时新疆的教育与科举制度说起。
一、乾嘉时期新疆的教育与科举制度
乾隆二十二年(1757年),清朝彻底平定准噶尔叛乱;乾隆二十四年(1759年),又平定天山以南大小和卓之乱,完成了新疆的统一,确立了稳固的行政管辖。清廷将平定后的西域地区称为“西域新疆”,后渐简称“新疆”,取“故土新归”之义。
清朝统一新疆后,逐步形成军府制与府县制并行的治理格局:乾隆二十七年(1762年)设伊犁将军,总统天山南北两路军务民政;在东疆内地移民聚居区,随屯垦事业推进逐步增设府县建制,至乾隆三十八年(1773年)升巴里坤直隶厅为镇西府,改乌鲁木齐直隶厅为迪化直隶州,均隶属于甘肃省镇迪道。
随着大量内地军民迁入新疆,屯田规模持续扩大,当地社会经济快速发展,乌鲁木齐、巴里坤等城镇日趋繁荣,为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。乾隆三十四年(1769年),乌鲁木齐办事大臣温福奏准设立官学,是为新疆内地式府县官学之始。此后,阜康、绥来(今玛纳斯)、昌吉、奇台等县相继设立官学。依照清代学制,“凡学皆设学官以课士,府曰教授,州曰学正,县曰教谕,皆以训导副之”,各府州县的学官配置、生员学额、考选规程均有明确规制。
嘉庆时期,清廷对镇迪道的府县科举体系持支持态度;对伊犁、塔城及南疆地区,则不增设内地式府县学额,仅保留八旗官学、地方义学等教育形式,治理重心侧重边防武备。
光绪元年(1875年)陕甘分闱之前,甘肃全省(含镇迪道)乡试均与陕西合闱,由驻于陕西三原的陕甘学政统管,生员须远赴西安贡院应试。镇迪道至西安贡院单程动辄五六千里,行程艰险且盘缠耗费巨大,士子赴考难度远高于内地。
据清代嘉庆年间地方志《三州辑略》记载,乾隆、嘉庆两朝,迪化直隶州与镇西府辖区共中式文举人1名、武举人63名,岁贡14名、拔贡6名、恩贡5名、副榜1名、例贡1名。
二、黄斌冒籍取解案始末
新疆地处西陲,当时文化教育发展晚于内地,科举学额的竞争压力相对较小,因而吸引部分内地士子设法冒用当地籍贯应试,以求更容易获取功名,这在清代科举制度中称为“冒籍取解”。
乾隆四十二年丁酉科陕西乡试中,以迪化直隶州阜康县籍应试的黄斌高中第二名,即《三州辑略》所载乾嘉时期镇迪道唯一的文举人。但这名举人的身份实为伪造:黄斌本名毛澄,浙江归安县人,本姓黄,因祖父出继毛氏家族而改姓毛,赴新疆冒籍时恢复黄姓、更名黄斌。
毛澄的冒籍身份并未在科场核查中暴露,最终因一场相隔千里的文字狱浮出水面。乾隆四十三年(1778年),江苏扬州府东台县已故士人徐述夔所著《一柱楼诗》引发重大文字狱,毛澄早年曾任东台盐场大使姚德璘的幕友,受托为徐述夔的《和陶诗》作跋,因此被纳入追查范围。官府循线追查至迪化,将毛澄拿获,其冒籍应试的真相随之败露。
据闽浙总督杨景素、浙江巡抚王亶望联合奏报,毛澄原为浙江归安县学廪生,乾隆三十二年(1767年)赴甘肃游幕,乾隆三十九年(1774年)冒用阜康县籍贯、改名黄斌,至乾隆四十二年考中举人。乾隆帝随即命陕甘总督勒尔谨彻查全案,勒尔谨会同乌鲁木齐都统索诺木策凌核查确认:毛澄于乾隆四十年(1775年)向阜康县衙具呈认户,经知县详报后汇入商户册籍,照例拨给地亩,正式编入当地户籍。
案件查实后,毛澄被革去举人身份,处以杖一百、流三千里的刑罚,发配烟瘴地区安置。吏部同时奏请,对甘肃省各级失察冒籍的官员分别予以议处。
针对此案,乾隆帝专门批示:“阜康、迪化州等处均系新设郡县,与内地不同。该处本无土著,势不能禁外省士民入籍。着加恩予以二十年之限,如限外有冒籍应试者,即照内地例办理。”由此可见,乾隆鉴于当时新疆统一不久的实际情况,对于内地人前往新疆冒籍考试的情况还是较为宽容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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